李玟二姐起訴營銷號侵權,索賠2.7萬元-每日速讀
2025-11-11 18:20:29 | 來源:企查查 |
2025-11-11 18:20:29 | 來源:企查查 |
(資料圖)
11月11日,法院刊登李玟二姐李思林與彭某某網絡侵權責任糾紛法院公告,原告提出訴訟請求:判令被告立即刪除其名下公眾號發布的標題為“李玟二姐奸計敗露!惡行被證實,難以想象李玟生前日子”等侵權文章;判令被告在發表向原告的致歉聲明,致歉持續時間不少于90日;判令被告賠償原告精神損害撫慰金等2.7萬元。案件計劃將于12月29日在廣東省深圳市南山區人民法院開庭審理。